一般情况下,女职工产假98天。如果难产,产假为113天。如果生育的是多胞胎,在98天产假基础上,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产假。
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