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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外资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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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小肥羊
东北小肥羊 2022-10-07 11:18
1条回答
  •  qesdw
    qesdw (最佳回答者)
    2022-10-07 11:18

    判刑坐牢,“假外资”作为我国利用外资过程中的一种特殊现象,一直广受关注。经济学把“假外资”称为“返程投资”,专指一个经济体境内投资者将其持有的货币资本或股权转移到境外,再作为直接投资投入该经济体的经济行为。主要包括两类:一是纯粹的内资企业,希望通过返程投资的方式获得税收优惠;其二是内资企业引入境外投资者(包括投资基金)后在境外上市,需要有境外投资主体,因此采取返程投资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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