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内容

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 最新消息:南京已有楼盘开始办理商贷改公积金组合贷款 但结果……

其他 0 146
生成海报
长沙吴彦祖
长沙吴彦祖 2023-09-20 10:40
阅读需:0

住房<a style=公积金贷款契税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改_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

昨晚9:00至17:00,涪陵核心区华润国际社区通知购房者,售楼处为其办理社保按揭手续。 其他时间可以自己到建设银行办理,等社保手续办完即可。 开始审批。

此前,上海房价曾出现多起以社保贷款速度太慢为由,只允许纯商业贷款买车的案例。 近日,上海住建四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开发商不得拒绝社保房贷。 浦口华润国际社区昨天集中为这批购房者办理社保按揭手续。

所以,明天我专程去华润国际社区办理购房社保按揭,看看大家对纯商贷转商混、按揭有什么看法。

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_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改

一千多套公寓被卖掉,一下午只有十几个人来申请房贷转社保。

下午11点左右,换乘轻轨,乘坐公交车前往华润国际社区售楼处。 除了房产顾问正常接待来访客户外,现场沙盘左侧还有一个醒目的角落,上面展示着银行、建设银行、建设银行。 交通银行、中信建设银行三大建设银行“公积金抵押”办理点标识。

当我赶到现场时,该机构不仅有建行工作人员,也没有购房者代为办理社保住房贷款。 过了一会儿,就只剩下几两个人在咨询建行工作人员有关社保按揭的事宜了。

后来接待我的销售人员告诉我,“今天下午只有十几位顾客来申请退款,人不多。”

按理说,商业贷款转社保可以为购房者节省不少月利息! 为什么明天来华润代理转贷款转社保的人这么少?

“个人公积金按揭贷款最高限额为30万元,而普通购房者大多选择商业贷款1至200万元以上。 虽然是组合按揭,但提供给购房者的利率并不大,很多人都不愿意费劲。 ”。

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改_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

据了解,华润国际社区已于上月28日开业。 共有7251人参与了1145套精装房的抽奖。 建筑面积89㎡~144㎡,整体单价约28790元/㎡。 项目销售人员告诉我,这批楼盘还有少量129平米和144平米的单位可供出售。

将商业贷款转为社会保障可以节省多少钱?

我给你举一个反例。 假设一个购房者想要抵押贷款200万。

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_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改

从上面的例子来看,同样200万住房贷款,纯商业抵押贷款20年每月需要支付的利息总计为127.21亿元,而组合抵押贷款每月需要支付的利息为115.47亿元。 因此,社会保障抵押贷款比纯粹的商业抵押贷款更实惠。

社保相关新政策持续利空

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开发商不得拒绝社保抵押贷款

近日,工信部等四部门联合发文称: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认真履行承诺,不得通过提高房屋销售价格、降低住房公积金等方式限制、阻碍、拒绝购房者使用住房社保抵押贷款。价格折扣等,不得向购房者提出要求或者变相要求。 签署书面文件自愿放弃住房社保抵押权。

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改_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

高层次人才最高可贷款120万元社保购买首套房

今天,上海市地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省委、市政府2018年一号文件配套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明确表示:

据悉,高层次人才提取住房社保和缴纳房租的标准放宽至现行标准的两倍,购买自住住房的抵押贷款限额最高可放宽至限额的四倍。

上海目前正在实施社保新政策,个人购房抵押贷款限额为30亿元。 这也意味着上海高层次人才社保汽车抵押贷款最高额度可达120万!

湖北省社保政策公布尾款可偿还组合贷款

湖北省社保中心将对社保和商业贷款抵押贷款组合进行负向调整。 目前的新政策是,组合房贷每月还款只能用于先偿还社保房贷。 在社保房贷全额还清之前,夫妻俩每月还清社保房贷后留下的剩余资金,不能用于还清商业房贷。

政策将进行调整,社保房贷剩余部分可逐年偿还商业房贷。 相关实施细则将于近期出台。

社会保障知识普及

购房者退社保流程

A。 单位填写《南京市住房社会保障提取申请表》并加盖单位预留印章和现金(汇款)本票;

b. 带上全部材料,到所在单位缴纳社保存款的网点代为支取。

房屋提供的资料:

市房产管理部门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首付收据、身份证打印件原件、离婚证(房屋上有配偶姓名的)、现金(汇款)银行本票

二手房提供资料:

房屋所有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完税证明、二手房买卖协议(商品房现售协议、二手房交易协议)、身份证原件及打印件、现金(汇款)本票

代理时间:购房之日起1年内(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之日起1年内;二手房:征收税费之日起1年内)

注:账户内至少保留1元。 如果需要偿还每月还款,则需要保留至少13个月的资金。

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_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改

为进一步便利缴存职工提取住房社保,提高服务水平,北京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自2018年1月1日起还推出了一系列简化提取手续的便民措施。

上海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网上支取操作手册

1. 在线登录

员工需登录青岛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网上服务大厅()申请网上支取服务。 登录方式有两种:人脸识别和密码登录。

1.人脸识别登录

员工点击“人脸识别用户”,输入姓名和护照号码,点击“立即登录”。 系统手动生成二维码。 员工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操作。 如果人脸识别通过,则登录成功。

2.使用个人密码登录

员工点击“个人密码用户”,输入护照号码、密码和验证码即可登录。初始密码为个人住房和社保账号后四位加两个“0”(建议使用登录后修改初始密码)。

2、身份认证

为保证网上取款业务的安全,办理网上取款业务的从业人员需要进行身份认证。 身份认证有两种方法:柜台和网上。

1、柜台身份认证

员工携带身份证和住房社保联名卡(住房社保账户所在交通银行的建行卡)到交通银行网点进行身份验证。 员工需签订《南京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网上代办业务合同》,签字并存入后,交通银行分行工作人员在中央业务系统中录入员工联名(工行)卡号和手机(提现子系统-提现登记-在线提现身份认证)号,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并提交,完成身份认证。

2. 网上身份认证

员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身份认证-网上大厅业务个人身份认证”菜单,系统手动生成二维码。 员工使用支付宝扫描二维码,进行人脸识别操作。 人脸识别通过后,输入员工的联名。 (工行)卡号和手机号码,获取并输入验证码并提交,完成身份认证。 若人脸识别失败,请前往柜台进行身份认证。

3. 网上申请

员工身份验证通过后,可以在线办理取款申请。 目前,辞职申请和提取租金申请可以在线申请。

1、辞职后退会申请

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且所在单位已办理住房和社保账户封存手续的职工,可以网上申请。 员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后,点击“取款业务-在线离职、损失取款登记”,获取并输入手机验证码并提交,即可申请成功。

2. 租金提取申请

在上海没有产权的员工及其配偶可以网上申请。 员工登录网上服务大厅,点击“提现业务-网上租赁提现登记”,输入婚姻状况信息、提现金额,提交手机验证码,申请成功。

4、资金支付

员工申请成功后,系统将在次日(工作日)将提取的资金转入员工联名(工行)卡,同时发送邮件给员工,提醒员工资金已到账已经到了。

点击前面蓝色字“烟台早知道”关注我们

温馨提示:阅读本文前,请先点击上方红色字体,然后点击“关注”,以便您继续免费接收最新文章。

诸城很早就知道:要做有温度的自媒体,专注于分享海阳生活品质,每晚推送新鲜资讯,推荐原创优质文章、生活经历、文学书画艺术等。

上海社保面临重大调整! 如果遇到意外危机,可以提取社保! 提取条件更宽松!

7月21日,上海市住房和社会保障中心发布《青岛市住房和社会保障提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通知:

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_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办

第十六条 职工遭遇突发风浪,经民政部门、市副市长社会救助后,家庭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可凭有效证明材料提取住房社保账户经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初审。 内的存储余额。

此外,其他领取社保的条件也变得更加宽松!

原始术语的两个提取条件:

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三年以上(含三年)未再就业的; 非本市户籍的职工已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保,账户已被查封半年;

更改合并为一: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用人单位未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保的,账户被查封半年。

原条款中的另外两个条款:

第二十八条 与本市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职工三年以上(含三年)未重新就业的,用人单位为职工缴纳公积金的账簿原件应提供连续三年以上。 职工住房社保账户被封存满三年的,无需提供上述账簿。

第二十九条 无本市户籍的职工与本市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未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会保障,住房社会保障账户被查封半年的当年,应提供户口簿原件。

合并为一:

第二十九条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未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会保障金,账户已被查封半年的,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即可。

上海市住房社会保障提取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一般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住房社会保障缴存管理,规范住房社会保障缴存行为,保护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住房社会保障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有关规定并结合本市实际情况。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住房社会保障的退出和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上海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制定和调整本市住房社会保障退出的具体管理办法,法规和新政策,并监督其实施。

第四条 上海市住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住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是本市住房社会保障提取管理机构。 负责审批住房社会保障提款申请,记录职工住房社会保障提款情况,预防和制止非法提款,并承担国家和省、市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所有权证,是指区(市)以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管理部门取得的房地产权属证明(包括原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地产权证)。 ) 等级。

第六条 本办法所称年是指农历年,即每年3月1日至12月31日。

第七条 本办法所称旁系亲属,是指职工的配偶、父母、孙子女。

第二章 提取条件

第八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社会保障账户余额:

(一)订购、建造、改造、大修自住产权房屋;

(二)清偿有产权的自住房屋抵押本金;

(三)本人及其配偶连续三个月足额缴纳住房社会保障,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且在本市租赁住房的;

(四)经我市批准的旧城中村改造;

(五)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时,已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网上购房协议,但尚未支付全额首付款的。

第九条 实施既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工程的,个人及附带亲属住房社会保障账户余额可以提取。

第十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其住房社会保障账户余额:

(一)已退休或退休的;

(二)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

(三)移居国外;

(四)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五)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劳动者未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会保障,账户被查封半年的。

根据本条第一款第(一)、(二)、(三)、(五)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社保的,职工住房社保账户应当同时注销(职工账户予以封存)取消之前)。

第十一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遗嘱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社会保障账户余额。

第十二条 职工按照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提取住房社会保障的,当职工不再拥有房屋所有权时,因财产原因自动丧失提取资格。

第十三条 职工因第八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情形申请提取住房社会保障的,应当是业主或者业主的配偶。 职工因第九条情形申请提取住房社会保障的,必须是业主或者业主的旁系亲属。

第十四条 全额购买异地产权自住房屋,应当在取得房屋产权证、全额购房凭证、契税完税账簿其中一份后6个月内办理复提取手续。 。

第十五条 通过捐赠、继承等非认购方式取得有产权自住房屋的,不得申请提取住房社会保障。 订购、建造、改建、大修的有产权商业建筑不得申请退出。

第十六条 职工遭遇突发风雨,经民政部门、市副市长社会救助后,家庭生活仍存在严重困难的,可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经市住房和社会保障局初步审核后,保障管理中心可以从其住房社保账户中提取资金。 存储平衡。

第三章 申请材料的检索

第十七条 职工提取住房社会保障时,除提供身份证件外,还应当根据不同的提取情况提供相关申请材料。 职工配偶提取住房社保账户余额时,必须提供夫妻户口本原件。

员工对现有住宅实施自动扶梯改造工程,其亲属申请退出的,还应当提供关系户口簿原件(离婚证明、户口簿或者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户口簿)部门)。

第十八条 职工可以亲自或者委托他人办理住房和社会保险提取手续。 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由员工本人在相关事项上签字确认,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委托已在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登记的单位经理申请的,单位经理应提供身份证原件;

(二)委托担保人亲属办理的,经办人应当提供经办人的账簿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三)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当出具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第十九条 订购、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产权房屋,应当提供下列申请材料:

(一)订购有产权自住房屋,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购买新建商品房、经济适用房的,应提供购房协议原件、全额购房收据原件,或者购房协议原件、纳税台账原件; 若已取得房产证,需提供房产证原件及全额购房款。 原始购买收据。

在本市订购保障性住房的职工收到农地收益价并取得房屋全部产权的,应提供变更后的房产证和农地收益价缴款账簿,申请补发、提取。

2、如果您订购的是转交易房屋,应提供转让后房屋产权证原件及全额购房款收据原件,或者提供转让后房屋产权证原件、原件购买协议及纳税账簿原件。

3、订购拆迁房屋时,应提供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或合同)原件及差价支付收据原件。 如果您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则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差价支付收据原件。

4、如果您订购拍卖房屋,应提供房屋拍卖成交确认书原件、过户后房产证原件、全额购房收据原件或完税账簿原件。

(二)职工新建、改建自住有产权住房的,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建设自住房屋的,应提供规划建设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许可文件原件和房屋建筑收据原件。

2、装修自住房屋的,应提供原房屋产权证原件,以及规划建设部门核发的装修许可证件原件和装修收据原件。

(三)职工装修自住有产权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有资质的鉴定机构出具的房屋危险性鉴定为C级、D级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原件;以及装修费付款收据原件。

第二十条 首次清偿有产权自住房屋抵押本金并提取的,应当提供以下申请材料:

(1)已缴清本市住房社保抵押贷款本金的职工,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

(2)异地偿还住房社保抵押本金、欠款协议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加盖异地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印章或中国建设银行印章) )应提供。 共同债务人及其配偶提取资金,且购买的房屋为非转售房屋的,还应当提供购房协议原件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责令重新交易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三)商品住房抵押贷款本金已还清的(含本市及异地),需提供住房欠款协议原件及还款明细原件(加盖交通银行印章)。 共同债务人及其配偶提取资金,且购买的房屋为非转售房屋的,还应当提供购房协议原件或者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责令重新交易房屋的,应当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员工在持本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申请提款后,以同一欠款协议再次申请提款的,只需提供加盖交通银行印章的贷款还款明细原件(或异地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盖章)(需在贷款还款明细上注明贷款协议约定的债务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贷款银行、抵押金额)。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及其配偶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在本市租赁住房领取住房社保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租赁协议未经登记备案的,应当提供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为本市无自有产权的人及其配偶出具的户口簿原件。 单身员工须提供签署的承诺书。

(二)租赁协议已登记备案的,本市房屋产权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本人及其配偶无自有产权房屋户口簿原件、房屋租赁记录原件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账簿、租金收据原件。 单身员工须提供签署的承诺书。

(三)在本市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须提供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协议原件和租金收缴台账原件。

第二十二条 经我市批准的旧城中村改造,应当提供房屋产权证原件和实际投资证明原件(付款收据或者发票)。

第二十三条 实施既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工程时,应当提供既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合同原件(含费用分摊方案)、既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工程预检报告原件、房产证原件、需提供实际出资证明原件(付款收据或发票)。

同一自动扶梯改造项目的其他从业人员再次退出的,不得再提供现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合同原件、现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项目初始检验报告原件等同一项目的共用材料。

第二十四条 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房,已与房地产开发公司签订网上购房协议,但尚未支付全额首付款的,应当提供购房者首付款房地产开发公司出具的付款信息表。 在线签署购房协议。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按要求提前到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办理新建项目登记手续。

第二十五条 已退休、退休人员,应当提供退休(退休)证明原件或者享受退休(退休)福利的户口簿原件。 男性60岁以上、女性55岁以上只需提供身份证即可。

第二十六条 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只需提供身份证件即可。

第二十七条 移居国外的,应当提供移居护照原件或者注销户口户口簿原件。

第二十八条 在本市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应当提供民政部门核发的享受城镇公民最低生活保障账簿原件。

第二十九条 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未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会保障金,账户已被查封半年的,只需出示本人身份证即可。

第三十条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继承人、遗嘱人应当提供继承人、遗嘱人的身份证件、经过公证的住房和社会保障继承函或者经过公证的遗嘱原件。 如果有多个继承人或者遗嘱人,还应当提供其他继承人或者遗嘱人经过公证的委托书原件。 因继承、遗嘱有争议的,应当提供有效的法院裁定书、裁定书、调解书等法律文件原件。

第三十一条 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可以根据业务运作的实际需要,对本办法中需要简化或者优化的代理程序、申请材料等事项制定补充规定,并向市住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公布。民众。

第三十二条 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应当积极推动住房和社会保障数字化发展,建立便捷高效的数字化服务机制,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支持职工使用电子证照。已办理的代理服务。 对于已实现大数据共享校准的提取申请材料,员工无需提供原始文件即可申请。 相关机构规定可适时优化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章 提现频率及金额

第三十三条 符合条件的职工在订购、建造、改建、大修自住产权住房时,可以提取上次缴款凭证日期或税单日期所示月份的住房社会保障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付款账簿。 但所有提款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实际发生的住房费用。

第三十四条 职工还清自有产权住房抵押本金期间,本人及其配偶可以提取住房社会保障账户内的余额,但夫妻提取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还清的抵押本金在节都。 支出。 职工及其配偶在还贷期内未提取过任何一年的住房社会保障的,往年未提取的可提取住房社会保障累计余额,可在今年提取时提取。

职工提前还清全部购房抵押本金的,职工及其配偶可以按提前还贷账簿记载的日期提取住房社保账户内的余额,但总额夫妻双方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提前还贷金额。

职工未按欠款协议规定按时偿还住房社保抵押贷款的,职工本人及其配偶不得提取住房社保账户内的余额。

第三十五条 租赁住房的职工可以选择下列方式之一按月申请提取。 每人最多可以提取十二个月的住房社会保障金来支付房租。 具体要求如下:

(一)职工未提供登记租赁协议的,应自当月起申请提取,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

(二)职工提供登记租赁协议的,应当在房屋租赁登记有效期内申请撤销。 提取金额不得超过实际租赁费用,职工及其配偶分摊提取金额不得超过本市规定的提取限额。 员工的提款金额根据租赁月数进行评估。 最早评估日期从2021年12月1日开始。如果租赁月份超过十二个月,每次评估最多十二个月的租金。 同一租赁期内,多人租赁同一房屋的提取金额不得低于上述标准。

(三)租用本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全部提款金额合计不得超过实际缴纳的租金。

已退租的员工,在租约情况下不得再次申请退租。 员工及其配偶租赁多套住房的,只能申请提取其中一套租赁住房。 提取金额由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根据本市租赁市场发展情况及时调整,报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六条 经我市批准的旧城中村改造,职工及其配偶在个人实际投资额(缴纳政府奖励补贴资金)内可以一次性提取。

第三十七条 实施既有住宅自动扶梯改造工程的,职工及连系亲属在个人实际投资金额(缴纳政府奖励和补贴)内可一次性提取自动扶梯建设费用(不包括自动扶梯运营维护费用)。

第三十八条 职工在上海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房,且已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网上购房协议,但未足额缴纳首付的,可缴纳住房社保每户可提取一次余额用于付款。 房子的首付。 符合条件的提款人应一次性提交提款申请,提款总额不得超过网上购房协议约定的首付金额。

第三十九条 享受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可以全额提取账户余额,并申请注销住房社会保障账户。

第四十条 与单位解除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异地继续​​缴纳住房社会保障缴存,且账户被查封半年的,职工可以将账户余额全部提取,并同时注销住房社保账户(注销前职工账户应处于封存状态)。

第五章 提取受理与初审

第四十一条 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提款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提款初步结果作出是否批准提款的决定,并通知职工。 与房管、民政、税务等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员工行为及申请材料真实性所需时间预计不在上述三个工作日之内。

第四十二条 经初审符合提款条件的,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将提款金额转入提款申请人与市住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约定的提款结算账户。

第四十三条 根据初审工作的需要,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有权要求从业人员补充补充申请辅助材料。 员工应如实提供申请材料并配合相关调查核实工作; 职工拒不配合的,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有权作出不予退出的决定。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预审终止:

(一)职工购房、退出频率明显异常或者所购住房一年内多次交易的;

(二)职工购买的房屋单价与职工住房社保账户余额或提取金额相近,且购买房屋价格(总价)与当地市场水平显着偏离的;提取住房社会保障的职工购买的房屋面积或者用途明显不符合居住条件或者性质的;

(三)劳动者全部或者部分丧失刑事行为能力且法定代表人尚未确定的;

(四)员工拒不配合提供相关材料或者提供虚假信息,阻碍初审的;

(五)因不可抗力等原因,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无法进行退出初审的;

(六)其他可疑的退出情况。

终止提款预审的情况消失后,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应当恢复审核,并继续预计提款预审期限。

第六章 监督

第四十五条 违反本办法规定提取住房社会保障的,市住房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可以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对于违规提取住房社会保障存款的职工,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将在个人账户信息中标注不良信息记录,并纳入住房社会保障诚信档案。 对于提取资金的,责令员工在10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自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认定违法提取之日起5年内,取消职工提取住房社会保障和申请住房社会保障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的资格。 逾期未退货的,将列为严重失信,并将失信信息依法通报相关管理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与单位他们的工作地点将得到通知。

(二)单位、职工或者其他人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住房社会保障提取相关申请材料,涉嫌民事犯罪的,市住房和社会保障管理中心将申请材料移送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Article 46 If a unit fails to pay housing social security for its employees as required, and after supervision or enforcement by the Municipal Housing Social Security Management Center, the unit pays housing social security during the illegal period, before the payment of the housing social security payable by the employee is completed, the unit shall The housing social security paid will not be withdrawn.

第七章附则

Article 47 The Shanghai Housing and Social Security Management Center is responsible for the interpretation of these Measures.

Article 48: These Measures shall come into effect on the year, month, and shall be valid until the year, month and year. From the date of implementation of this notice, the "Qingdao Housing Social Security Withdrawal Management Measures" (Qingzhu Jingui [2022] No. 3) will be abolished at the same time.

温馨提示:

Click on the official account card below to follow us!

--------------------------------------------------

往期

突然! Something happened to Lacey's new plate!

来源丨

-结尾-

Regarding this matter, what are your views, please forward it, and write a message below to express your thoughts...

Read Laixi to see the life of information products

rate depth water temperature

Public account: Haiyang knew it early

Quick reading of the latest news

Focus on sharing life

贷款公积金如何修改契税价格_公积金契税贷款修改价格怎么办_住房公积金贷款契税

Business cooperation infringement complaint WeChat ID: mbz053285292618

Operations guidance/editor of this issue: Cool Brother

[Property rights and disclaimer: This article is a reprinted and edited article. We remain neutral about the views contained in the article. We do not provide any express or implied guarantee for the accuracy, reliability or completeness of the content contained in it. We are not responsible for the views of the article and are only for sharing. 使用。 If the content and pictures shared infringe your copyright or are published without authorization, please contact us in time for preliminary review or deletion. 】

They have started to follow the wonderful public accounts below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自行上传,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 2466368147@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评论
  • 消灭零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