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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高新区公寓价格 高新西区天全路西侧25亩人才公寓项目、高新西区3.8亩科学家公寓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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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吴彦祖
长沙吴彦祖 2023-09-2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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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西区马尔康路西侧25亩人才公寓项目及高新西区3.8亩科学家公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1.1高新西区马尔康路西侧25亩人才公寓项目、高新西区3.8亩科学家公寓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标段已编制完成经上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川投字[2308-510109-04-01-976321]FGQB-0401、川投字[2308-510109-04-01-631096]FGQB-0402核准用于施工。 项目主体为上海高新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于国家投资-民间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投标人为北京高新西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经上海高新区发展改革和规划管理局批准(招标批准文号为川投筹[2308-510109-04-01-976321]FGQB-0401,川投筹[2308- 510109-04 -01-631096】FGQB-0402)招标组织方式为委托招标,投标人选定的招标机构为福建省东南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高新西区汉源路西侧25亩人才公寓项目、高新西区3.8亩科学家公寓项目:项目位于高新西区成熟区-科技西区。

2.2建设规模:(1)高新西区汉源路西侧25亩人才公寓项目,用地面积约25亩,总建筑面积约49945.64平方米。 (2)高新西区3.8亩科学家公寓项目,用地面积约3.8亩,总建筑面积约5882平方米。

2.3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涵盖从设计、施工总承包到竣工初检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具体范围及内容详见招标清单及协议。

2.4 计划建设工期:高新西区汉源路西侧25亩人才公寓项目630日历天; 高新西区3.8亩科学家公寓项目45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相应法规的要求并通过审查。

施工所需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等级合格。

总承包管理质量标准:实现各项总承包管理目标。

2.6标段定义: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 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1.2 应为:

(一)设计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建筑行业(建设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的单位;

(二)施工资质:

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授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五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

(三)工程总承包资质:

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

3.1.3 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投标限制;

3.1.4 注册地不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的省外设计施工企业,须提供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官网公布的四川入川信息页面截图城乡建设局有效期内(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该联合体所属成员应具备)。

3.1.5 所有投标人均应持有本标段《成都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上登记表》(投标人为联合体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持有),施工单位投标申请人应持有本标段《成都市建设现场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上登记表》。

3.1.6 本工程拟派任的项目总监必须是本单位成员(如为联合体投标,则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成员,或施工负责人)。 业绩要求:作为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或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项目总工程工程师具有1项建设工程业绩(工期、规模、承包方式等不限);

具有建筑工程领域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人员,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合同中的施工单位成员),并且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B级证书;

拟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成员,若投标为联合体,则必须是联合体合同中设计单位成员) ;

拟派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必须是在投标人单位注册的人员,如果是联合体投标,必须是联合体投标人)联合体合同中的建设单位),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 B.

拟派任的总承包管理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的人员。 如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其必须是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

3.1.7 财务要求:

无财务要求;

3.1.8 类似项目的性能要求:

(一)设计单位:

近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截止时间,不超过3年)累计完成同类项目不超过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一协议下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设计资质单位提供) ;

(二)建设单位:

近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招标截止时间,不超过3年)累计完成同类项目不超过1个。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单一协议下总建筑面积4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若为联合体,则由联合体中施工资质单位提供) ;

(三)总承包经营单位:

近年来(自2020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超过3年)已完成、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类似工程业绩不超过1个。

类似项目业绩是指:总建筑面积4.5万平方米及以上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或受托管理或建设房地产开发项目业绩(若为联合体,则提供由联合体总承包管理单位负责)。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为总承包经营单位,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具有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单位。 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3家。

联合体必须遵守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合同,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3.3 每个投标人可投标上述1个标段,中标标段数量为1个。

3.4 中选条件:开标当日列入《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禁入名单的房屋建筑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任一投标人均纳入其中)市场禁入名单中),交易云平台审核主体信用评价专业类别与竞买资格类别不一致的,不能成为合格竞买人。

3.5 中选条件:开标当日,建设工程设计投标人被列入开标当日《成都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市场禁入名单(若为联合体投标,则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将被列入市场禁入名单),在交易云平台审核的主体信用评价专业类别与投标时使用的资格类别不一致的,将不属于合格投标人。

4、获取招标文件

4.1 有意参加招标的,请于8月26日起在成都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云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云平台”)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2023年。获取“拟投标项目存根”。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9月19日09:30,地点为成都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天府路北966号)本项目开标室成都市天府街一段)国际金融中心7号楼)。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予接受。

六、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国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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