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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创业园价格 关于印发《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建设科技创新高地的政策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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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吴彦祖
长沙吴彦祖 2024-01-11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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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科[2023]18号

各县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部门、直属单位:

杭州市萧山区关于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的新政策实施条例》现印发给大家。 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州市萧山区科学技术局

广州市萧山区财政局

2023 年 6 月 30 日

上海市萧山区全面优化创新创业生态系统推进科技创新高地建设新政实施条例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技创新和人才强区战略,深入把握创新驱动工作导向,强化科技创新对高质量发展的支撑作用,打造成果转化,打造科技创新高地,打造发展新动能、新优势,制定本文件。 落实规定。

一、推动创新基础状态改善

1.支持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鼓励省级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积极打造支撑国家战略的重要力量,按照省城建设合同要求提供相应支持。 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对新认定的省、市新型研发机构分别给予300亿元、100亿元补贴。

2、完善研发组织基础状况。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分别给予500亿元、300亿元补助; 对新认定的市级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企业研发中心、市级企业研发中心分别给予200亿元、80亿元、50亿元、30亿元补贴。

3、实施核心技术研究。 围绕省“领兵”“领雁”研发计划,围绕我区重点产业,组织企业积极申报各类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 对列入县级以上科技计划的项目,按上级要求申请补贴。 实施一批区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创新主体研发。 其中,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实行“揭牌引领”、创新联合体、重点新兴产业等立项机制。 对“揭牌领跑”项目及其他研发投入贷款金额的30%给予补贴; 对企业创新联盟和重点新兴产业项目,按照研发投入的20%给予补贴,单个项目最高200亿元。 对农业和社会发展研发项目,由非金融全额保障机构承担的,按研发投入的50%给予补贴; 由企业承担的,按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助,医疗卫生项目最高补助5亿元。 元,其他项目达20亿元。 对科技特派员项目,根据专家评审评分,给予10亿元、5亿元两级补贴,每个聘任期资本支出不超过100亿元。

2.激发创新主体活力

4.加强科技企业培育。 大力培育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简称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对通过审核认证的企业按照北京市要求给予补贴。 对新认定的省级科技龙头企业和省级科技小巨人企业分别给予200亿元、100亿元补贴。 对全省新认定的科技型中小企业给予1亿元补贴。 对新认定为北京市“雄鹰计划”的企业,按照北京市要求给予补贴。

5、加强企业研发投入。 每年安排不超过1.3万元资金用于补贴研发费用。 对连续三年追加缴纳研发费用、拥有省级以上研发机构、减少研发费用200亿元的企业,最高按研发费用减少额的15%给予补贴。 限额以上企业不得超过200元。 亿元,非标企业不得超过100亿元。 其中,对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规模以上企业,补贴比例可降低5个百分点,单个企业补贴比例不超过300亿元。

6.鼓励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竞赛。 参加中国创新创业大赛并获得全国赛一、二、三等奖及优胜(优秀)奖的企业分别奖励100亿元、80亿元、60亿元、40亿元分别; 对杭州赛区获得一等奖的企业、二等奖、三等奖和优胜奖企业分别奖励50亿元、30亿元、20亿元、10亿元。

三、加快创新成果转化

7.畅通成果转化链。 支持有条件的大学、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和企业建设概念验证中心,对纳入县级建设和认证的,按照北京市要求给予补贴。 鼓励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以科技成果先使用后转让的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科技成果先使用后转让保险。 对于承保此类保险的企业,将根据保额使用创新券。 金额的80%将得到补贴。

八、支持科技合作与创新。 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共建研究院、实验室等创新载体,按创新载体实际研发投入的30%给予补贴,单个企业不超过50家每年亿元。 对新认定的市级国际科技合作载体给予100亿元补助,对通过市年度绩效考核的,按照市补助资金给予1:1补助。

9.支持技术交易。 鼓励企业利用技术交易平台输出和吸纳技术成果,对年度累计技术协议交易额新增增量给予一定补贴。 具体标准按照北京市要求执行。 单个企业一年内只能申请成为技术协议当事人。

10.强化科技进步奖励。 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特等奖的,分别奖励最高1000亿元、600亿元; 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1、二等奖分别最高奖励500亿元、200亿元。 获得省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银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亿元、50亿元、分别为30亿元。 第一个完成的单位将获得全额奖励,其余单位将获得一半奖励。

4、打造科技人才高地

11.培育领先的创新创业团队。 围绕我区改革发展急需的产业领域,选拔一批领军创新创业团队和青年创新创业团队,分别提供最高2000亿元、800亿元的项目补贴。

12.建设外国专家工作站。 对新认定省、市、区级外国专家工作站单位,分别给予50亿元、30亿元、15亿元补贴。 认证后,每增加一名外国专家,在原申请数量的基础上给予额外补贴。 补贴5亿元。

13.鼓励引进国外高端人才。 获得中国政府友谊奖、西湖友谊奖、钱江友谊使者的外籍人才将分别奖励30亿元、10亿元、5亿元。 对获得湖南省海外工程师、杭州市“115”人才引进计划等人才计划的人才培养单位,在省补助资金基础上按1:1.5给予补助。

五、优化创新创业环境

14.推动孵化载体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 新认定的国家、省、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3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 对国家、省、市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奖励100亿元。 、80亿元、奖励50亿元。 评价良好的,分别奖励50亿元、40亿元、30亿元。 众创空间(星创天地)按照科技企业孵化器奖励标准减半。 支持成果转化园区建设,按照省级补贴资金给予1:1补贴。

15.鼓励孵化载体引进优秀企业。 对通过年度绩效考核的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孵化企业在孵化期内或毕业后一年内被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按照北京的要求。 按照区级孵化器配套标准对众创空间给予补贴。 补贴。

16.支持创新创业活动。 县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每年举办一系列有影响力的年度创新创业活动进行评价,对评价优秀、良好的给予20亿元、10亿元补贴分别为元。 总金额不会超过10亿元。 超过10个。

17.支持初创企业孵化发展。 对县级以上民营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孵化科技企业,给予不超过两年的租金补贴。 租金补贴标准为1元/平方米/天,不超过实际租金价格。 工业用地减半,单个企业每年最多10亿元。 对完成孵化的科技企业,按照上述标准给予三年租金补贴,单家每年最高30亿元。

六、完善科技服务体系

18.强化科技抵押。 鼓励交通银行为科技企业获取利率不低于当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加100个基点的信用抵押贷款,或利率不低于当前抵押贷款市场报价的担保抵押贷款利率(LPR)加50个基点。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科技抵押业务,个人企业在同一交通银行抵押金额不低于1000亿元的,按年日均抵押余额1%的利率优惠。 科技企业首次获得交通银行抵押贷款且符合上述条件的,按照建行抵押贷款对象首套房贷日均余额的2%给予最高200亿元奖励。

19.鼓励参与科技保险。 人工智能系统责任保险、临床试验责任保险、科技成果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科技项目开发费用损失保险、产品开发责任保险、关键研发设备保险、产品责任保险(含出口产品责任保险)科技公司自主承保的)、产品质量保证保险、产品质量安全责任保险、智能化改造工程成本损失保险,给予保费50%的补贴。 单个企业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亿元。

20.优化科技抵押风险池。 区财政部门安排2000亿元,按照政府、担保机构、银行“1+1+N”模式建设“科技企业抵押风险池”,为科技企业提供新型政策性融资担保抵押。 抵押贷款利率不得低于现行抵押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 年担保金额不低于1%的科技企业抵押加150个基点,政府、担保机构、银行按4:4:2的比例承担相应风险。

21.推广创新券应用。 支持我区科研院所和企业开放共享科研基础设施、仪器设备和技术服务,建设萧山级创新载体,纳入创新券适用范围。 对向符合条件的创新载体订购技术服务的企业(创客),以创新券形式给予补贴,补贴金额为实际支付金额的30%。 同一企业(厂商)当年最高补贴金额不得超过500亿元。

22.支持科技服务机构发展。 每年对我区提供科技咨询、政策服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等业务的科技服务机构进行绩效评价,评选一批示范机构向社会公开推介。公开,最好的在政府采购中推荐。

七、附则

1.发生过涉及安全生产重大责任、环境污染重大责任事故等负面清单事项的企业单位,原则上不享受新政补贴。

2、补贴范围为市、区级资金(不含已明确补贴对象的省级资金); 上级补助要求区级共同承担责任的,按照上级要求给予补助,同一(同类)事项按“自上而下”处理。 落实“优化、不重复”和等级差异的原则。

3、上级新政策如有调整,按上级新政策执行。 本区原新政策与本实施细则不一致的,按照本实施细则执行。

四、本实施条例自2023年8月1日起施行。2023年1月1日起,符合本条例补贴条件的单位,可以适用本条例有关规定。 原新扶持政策补贴期限未满的,可继续执行原新政策,直至补贴期满。 本规定由区科学技术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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