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徐州市房产管理局、扬州市财政局联合下发《关于落实农村职工农民进城购房补贴的通知》。 简单来说,农民在城市买房可以享受补贴,具体是200元。 /㎡,这是好事。 《通知》一出,我们的e行民生申诉平台可以说是“炸了”。 三天之内,就有30多个有关购房补贴的问题。 你们都来问是否达到补贴标准。 ? 补贴具体如何分配? 明天,我们将对有关本通知的常见问题一一解答。
首先要明确,徐州区、沙城区、荆州开发区、济南文化旅游区、华中农业高新区(不含各辖镇)农民工、农民订购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区),并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签订房屋买卖协议并备案。征收房产税费后,即可申请购房财政补贴。
1. 问:“在任何地方当农场工人都可以吗?”
答:全省农民工在扬州购车均可享受补贴。 需要注意的是,必须确认身份,时间必须在规定范围内。 其中,农民工、农民身份的认定依据是公民身份证和户口簿。 即居民身份证、户口本上在居民委员会登记住所的,视为农民(不包括中心城区城中村户籍)。 以及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建设征用而被搬迁的农村村民)。
2. 问:“购买后有补贴吗?”
答:房屋买卖协议于2016年3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签订并备案。征收房产税费后,即可申请购房财政补贴。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协议备案日期和税费征收日期必须都在享受补贴的时间范围内。
3. 问:“购买新房有补贴吗?”
答:凡是在规定范围内购买的开发项目住房,且符合规定条件的,均可享受补贴。
4.问:“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在中心城区购买普通商品住房的,按购买商品房面积给予200元/平方米财政补贴(含水、电、气、视补贴); 收到财政补贴后,购买的房屋将在两年内(预计自购买之日起)转让房产,必须缴纳补贴资金。 温馨提示一下,补贴只针对第一套房,第二套房不享受补贴。
5、问:“补贴具体如何办理?”
答:补贴申请由房管部门在城市行政服务大厅设立的窗口集中初审受理; 申请人须提供已登记的《商品房销售协议》、契税缴税账簿、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 房管部门将申请材料初审后,按月将汇总报送各区财政部门; 各区财政部门向房管部门筹集所需资金,房管部门负责征收。 咨询热线:0716-5255087。
数据来源丨房管局、财政局
综合编辑丨扬州热线